雍文视角|律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以律师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维权为视角
2025-09-22 作者:彭延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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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营商环境的优劣对于经济能否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深刻影响,如何推动营商环境向法治化、市场化方向优化是现阶段经济建设的重大命题。近年来,我国从立法、执法、司法等方向全方位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并取得了良好进展,但仍存在缺乏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企业投资热情不高、行政权力界限不够明晰和权力制约不够有力等问题。律师作为法治社会的重要主体,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理应在法律服务方面发挥其优势作用,本文以律师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维权为视角,为律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提供方向和路径。

关键词:法治化营商环境;律师法律服务;企业维权

引 言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也从资源消耗型逐步向科技创新型迁跃,并以此为路径稳步推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从产业竞争中溢出、创新导向型企业备受青睐的背景下,各大地区如何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来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成为了地方经济发展的首要问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明确提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这是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历史传统、社会主义法治化道路以及现阶段经济发展环境而做出的契合高质量发展理念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要加快法治化步伐、扩大市场化程度、对标国际化标准、找准建设难点和痛点并强化相应改革措施,最终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此过程中,律师队伍也将在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集中发力,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

一、 法治化营商环境概念及功能

(一)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概念

“营商环境”这一概念源自于世界银行于2003年出具的一份营商环境报告《Doing Business》,世界银行在报告中阐述了影响国家和地区经济活动的总体环境,即“营商环境”。此后,“营商环境”在各国政府和学术界掀起了一股研究探讨热潮,并受到各国的广泛重视。世界银行把营商环境界定为中小企业在其生命周期中所受到的影响其发展速度的环境的总和,广义上的营商环境包括物质基础条件和上层建筑条件,前者主要指气候条件、配套设施建设情况等,后者指法律体系健全程度、行政执法效率、税费负担、优惠政策等一系列人为因素,而狭义的营商环境主要指后者,本文也以狭义的营商环境为视角展开讨论。

世界经济一体化随着跨区域经济活动的展开而逐步深化,因此必须建立统一的市场体系和符合统一国际标准的营商环境。统一国际标准往往意味着以“提取公因式”的方式建构静态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这种体系在国际上可以提供明确依据以便不同经济体进行横向比较,对各国政府改善和优化本国的营商环境,以及市场主体从事投资和交易活动无疑具有重要的推动和指导意义。然而普遍性的标准无法精准地契合不同国家的国情和具体经济发展状况,因此“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一概念在我国应运而生。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和“完善法治化、国际化和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明确了营商环境法治化这一建设方向。2019年2月25日,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二次会议上指出法治是最佳营商环境,并从多个角度提出了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包括公平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利用法治规范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完善制度框架;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服务与保障等。

总而言之,营商环境代表着一个国家为市场主体开展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所提供的一种完善且有效的制度安排,而制度建设与法治高度重叠。在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标志,正确认识“营商环境”这一概念,必须将其融入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场景中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法治化的理念和举措坚决破除一切影响优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让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不断增强发展动力和内生活力。

(二)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功能

1. 稳定企业发展预期

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先可以稳定市场主体的规则预期。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种政府为企业发展而提供的一种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往往以法律或者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不仅能够划定市场主体和政府行为的边界,还能为企业提供一套完整的行为范式并告知其违反法律法规的后果,同时也为各界监督留下了空间。

其次还能稳定其对司法公正的预期。按照法律优先原则,政府在进行市场监管、设立行政许可、提供政务服务等行政活动的过程中都必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不得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行政权力的运行设定框架,与此同时也为市场主体开展经济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在稳定发展预期的同时也激发了其创新创业的动力。

2. 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民营企业作为占我国市场主体总量的95%以上的经济发展微观基础,活跃于生产、分配、消费等各个环节,深深嵌入国内经济大循环。同时,民营企业表现出较高的稳定性,在市场竞争中能够及时把握和适应形势变化,从而对资源进行更加合理的配置,提高发展质效。能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义所在。

当前,我国面临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凸显,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科学精准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先有利于构建公平开放、规范透明的市场规则,保护产权、规范竞争、简化行政,让企业真正感受到制度红利。其次,还能够破除各种影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壁垒,让市场主体真正享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机会。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外资企业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激发企业创造力的有效手段。

二、 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现状

党和国家把营商环境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2018年召开的首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将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放在首个议题,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进一步强调了“优化营商环境”对企业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成果,世界银行于2019年10月发布的《全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对全球190个经济体2019年度的营商便利程度以统一标准进行综合排名,其中中国位于第31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10个经济体之一。从一方面来说,这组数据代表着我国对营商环境建设进行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另一方面也能够反映出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一) 我国营商环境法治化的具体实践

1.  立法层面:持续健全和完善营商环境法律体系

成熟、全面、系统的法律体系是一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的前提,也是一项制度能够长久存在并发挥积极作用的法治保障。产权制度、交易制度、税收制度等都是关乎企业生存和健康发展的营商环境基础。政府作为营商环境优化的主要推手,应该积极推动立法,为市场中的各类主体提供法律和制度支持。

现阶段,我国对于营商环境的针对性建设也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19年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同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对如何从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三个角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作出全面部署。这些文件明确提出,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规制环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真正受益。同时,《民法典》和《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外商投资法》等有关法律对民营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权益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为我国企业改革创新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

2.  执法层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近年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一是明确执法主体。各地区纵向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建立执法主体目录。进一步明确不同部门的执法权限、职责和程序,消除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晰问题。厘清划转事项的权责清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增强执法规范性。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建立重大执法决定制度化审核机制,案件办理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利用信息技术记录工作过程,以确保程序合法、公正。执法结果及处罚依据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编制执法决定事项目录,防止漏洞和选择性执法。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通过案卷评查、重大执法决定备案审查等,形成执法监督常态化机制。聘请社会人士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同时,接受人大等部门监督,强化内外部监督合力。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运用互联网手段开展合规性自评估、信息公开查询等,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对守法企业进行积极激励。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职业化培训、工作考核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素质,确保政策贯彻执行。

多管齐下推进执法体系改革,使行政执法权力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为企业发展营造法治化环境。这对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3.  司法层面:增强司法透明度,加大法律服务力度

公平公正的司法对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人民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主导者,现阶段已对侵权及涉企犯罪展开了针对性的严厉打击,依照我国《反垄断法》,对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行为进行处罚,营造公平竞争的行业生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让投资者安心创业、放心经营。

司法部作为维护经济法治的主管部门,制定并印发《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围绕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四个方面提出了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20项具体举措,通过利用好法律武器,切实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

(二) 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存问题

1.  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亟待形成

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是民营企业参与经济活动、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也是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崛起,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不断压缩,各类要素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有所改善。但是,制度性障碍依然存在,民营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诉求突出。例如,在准入高收益的垄断行业方面存在隐形壁垒,在参与政府采购等方面处于弱势,这影响了要素自由流动和公平竞争。

只有通过持续深化改革,创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民营经济才能在公平竞争中释放巨大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是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的必由之路。

2.  政策不确定性导致企业投资热情不足

企业的投资热情与政府投资政策支持和产权保护制度息息相关。第一,稳定的政策环境和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是企业投资兴业的基石。目前对于政府出台的各项投资相关政策仍存在“朝令夕改”的现象,一些地方政府政策调整频繁, 导致企业无法对政策走向有明确清晰的心理预期,从而难以根据心理预期作出长期性投资决策,应该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避免频繁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第二,产权保护力度有待加强,产权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尽管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提升产权保护力度,但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政策法规落实不到位、私有产权难以得到充分保护、产权保护出现地域差异的情况。

3.  行政权力界限不够明晰,权力制约不够有力

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以来,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的进展明显,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仍存在一定提升空间。政府对于企业顺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着重大影响,尤其是政务服务和执法监督部门。但在实践中,由于行政执法监管所涉及的市场主体数量庞大,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执法随意性较大,存在选择性执法、不公平执法问题。全国工商联调查显示,最受市场主体期待的仍然是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此外,个别政府承诺不履行问题依然存在,这既损害了企业利益,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三、 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之律师方案:助力民营企业维权

民营企业作为经济市场的微观基础,具有总体数量多、灵活性强、创新能力强等诸多优势。随着我国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国际化趋势不断深入,亟需构建全方位的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体系,在法治层面上为其发展保驾护航。

为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萍乡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将重点放在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上,不断加强和创新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维权服务中心广泛团结以律师为首的各方力量,全力搭建服务平台,打通服务渠道、深入开展政企对话,借助外部力量、充分利用一切可用资源,提升服务等级,形成维权服务合力。萍乡律师队伍在其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建立专业化维权法律服务团

2020年春节前夕,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生存处境极其艰难,维权需求凸显。面对如此严峻形势,维权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支持下召集萍乡律师紧急组建首个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法律服务团,开展线上+线下的维权服务。在此期间,服务团律师共计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解决各类问题100余起,一批无处咨询、无地咨询的诉求得到快速响应和解决。

为充分发挥服务团的积极作用,促进法律服务团健康可持续发展,市司法局、市工商局联合授予江西达金律师事务所、北京雍文(萍乡)律师事务所“2022年度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联系点”牌匾,在便利民营企业寻求法律服务的同时也激发了萍乡市律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热情,从而在萍乡市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年来,萍乡市律师依托法律服务团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实践活动,累计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各类法律咨询200余起,开展“法律三进”法律培训20余场,培训非公有制企业500余家,成效明显。

(二) 提供法律服务,降低合规运营成本

一方面,律师通过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法律服务团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为推动全市公益法律服务常态化,萍乡市实施每周五公益律师入住维权中心值班制度,对商会咨询的法律问题提供详细解答、先后与多家民营企业交流协调诉求、提供法律意见,寻求解决办法。

另一方面,各律师事务所依托所内业务降低企业合规运营成本。萍乡市多家律师事务所均与民营企业建立了长期法律顾问关系,律师事务所将对企业机构设置、合同重要条款等提出专业化的法律建议,在进行投资、并购等重大决策时提供目标公司的背景调查;企业陷入诉讼时制定完善的诉讼方案。通过法律顾问服务,民营企业能够有效规避运营过程中所带来的法律风险,确保其重大决策和日常经营均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

(三) 提供争议解决方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许多法律问题,并且这些问题的背后通常存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比如政府部门的不作为或不当行为、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合同纠纷等,如果处理不当,将对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影响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一般情况下,仅仅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妥善解决这些问题,这时就需要依靠专业律师进行法律服务与维权。律师不仅可以站在第三方专业公正的立场,对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研究,找出权利义务的主体以及权利受到侵害的根源,并提出专业的法律建议或代理服务,这对企业正确判断情况、制定应对策略具有关键性的帮助作用,还可以发挥政企之间的“桥梁”作用,组织协商与调解,一方面帮助政府更加深入地了解民营企业的发展现状,另一方面也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合力提出其诉求的路径。

因此,专业化的律师队伍在维护民营经济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律师事务所深入开展面向民企的专项法律服务,编制实用权益手册,举办维权讲座,解决民企“法律焦虑”。同时,也要加强律师自身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为民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只有这样,才能让民营企业真正安心发展,发挥经济社会主体作用。

总 结

优质的营商环境对于稳定企业发展预期和提升经济市场整体活跃程度都具有关键性作用。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建立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对于我国经济建设及高质量发展尤为重要。为此我国营商环境优化的整体思路应当是在不断向国际标准靠拢的同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着力于推进营商环境的市场化和法治化改革。我国现阶段营商环境主要问题集中于民营企业在高收益垄断行业中仍存在隐形的准入壁垒、由于政府政策的不稳定性以及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导致企业投资热情下降、政府与市场之间界限不够明晰和行政权力未得到充分制约。在此背景下律师通过建立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团、通过法律服务降低企业合规运营成本、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诉讼方案分析等手段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以激发市场创新创业热情、发挥广大民营企业群体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真正践行律师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心系“国之大者”,潜心钻研业务,更好适应时代新需求新变化,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提供高质量专业法律服务。

参考文献

1. 李建伟:《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营商环境法治观》,载《法学论坛》,2022年第3期,第21-32页。

2. 袁莉:《营商环境法治化构建框架与实施路径研究》,载《学习与探索》,2022年第5期,第80-86页。

3. 李安渝,张成岗,张昭等:《社会治理与营商环境协同发展的问题研究》,载《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21年第9期,第61-63页。

4. 郭富青:《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的中国思路》,载《学术论坛》,2021年第1期,第 1-12页。

5. 翁列恩,齐胤植,李浩:《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问题与优化路径》,载《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21年第1期,第72-78页。

6. 谢红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证成、评价与进路——从理论逻辑到制度展开》,载《学习与实践》,2019年第11期,第36-46页。

7. 赵海怡:《中国地方营商法治环境的优化方向及评价标准》,载《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108-114页。

8. 韩业斌:《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区域差异及其影响因素》,载《领导科学》,2019年第8期,第118-120页。

9. 阳军,刘鹏:《营商环境制度完善与路径优化:基于第三方视角》,载《重庆社会科学》,2019年第2期,第35-44页。

该文曾荣获第十四届赣鄱律师论坛论文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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