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文动态|靳祥钰律师出席首届“西政刑辩论坛”并在诉讼实务大讲堂开展“无罪辩护和有效辩护”专题讲座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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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议题。2025年4月26日,首届"西政刑辩论坛"在西南政法大学隆重举行,聚焦侦查程序中的辩护实践与立法完善这一前沿课题。作为刑事辩护领域的权威专家,雍文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州办公室主任靳祥钰律师与来自学界和实务界的顶尖法律人展开深度对话,共同探索中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路径。

当日下午,靳律师以一场180分钟的精彩演讲,系统构建了"实体-证据-程序"三位一体的无罪辩护理论体系,为新时代刑事辩护实践提供了创新性的理论指引和实务范式。此次活动搭建了理论与实务对话的高端平台,为推动刑事辩护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应西南政法大学邀请,2025年4月26日上午,雍文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州办公室主任、中国未来研究会法律维权委员会维权中心副主任靳祥钰律师参加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主办的第一届“西政刑辩论坛”——侦查程序中的辩护实践与立法完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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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次活动的有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潘金贵,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周尚君,重庆市政法委副书记苟鹏,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顾永忠。

本次会议主要研讨了侦查程序中的辩护实践、审查批捕环节中的辩护实践、侦查程序中辩护制度的立法完善等问题。会议结束后,靳律师和参会的法学大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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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靳祥钰律师应邀参加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办的诉讼实务大讲堂活动并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师生作了刑事辩护方面的学术交流,靳律师就刑事无罪辩护和有效辩护发表了180分钟的主题演讲。

靳律师在演讲中阐述,一、律师要具备为刑事辩护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技能和经验 ;二、律师应当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做出最为恰当的职业判断;三、律师应当做好充分的辩护准备工作;四、律师应当尽早会见委托人,保证委托人的知情权,并在重要决策问题上与委托人进行充分协商 ;五、律师应当展开充分的调查,收集一切与定罪量刑有关且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有效辩护是一种具有开放性的律师职业标准。

靳律师在演讲中提出,无罪辩护的参照系是有罪辩护,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罪轻辩护、量刑辩护。无罪辩护的目标是彻底推翻公诉方的起诉意见,说服法院作出无罪的判决。无罪辩护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实体上的无罪辩护,也就是以刑法为根据,对公诉方指控的罪名,从犯罪构成要件角度对指控予以彻底否定;第二类:证据上的无罪辩护,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消极的证据无罪辩护,是指论证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排除其他可能性,没有达到定罪所需要的证明标准,因而推翻指控的无罪辩护;一种是积极的证据无罪辩护,是指辩护人通过积极的调查取证,收集到关键证据,足以证明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从而推翻指控的无罪辩护;第三类:程序上的无罪辩护,程序辩护是带有进攻性的辩护,其目标是说服法院认定某一侦查程序、公诉程序或者审判程序违法,说服法院宣告该诉讼行为无效。程序辩护可以向证据上的无罪辩护转化。程序辩护一旦行之有效,可能会直接转化为证据上的无罪辩护,因为把最关键的证据摧垮,并排除于法庭之外,就变成了证据上的无罪辩护。

会议结束后,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闫召华教授向靳律师颁发了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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