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领域纠纷时有发生,不仅关系到患者的权益,也牵动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为了更好地探讨和解决这一问题,雍文医疗大健康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达律师于11月1日以“浅谈医疗纠纷的法律问题”为主题开展午后沙龙。
刘达律师详细剖析了医疗纠纷中的案由、法律适用及解决途径。医疗纠纷主要分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两类,而针对这两类纠纷,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和规定,如《民法典》《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以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上,刘律师详细介绍了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多种方式,并强调在处理纠纷时应优先考虑和解与调解,以减少冲突,实现和谐医患关系。
针对医疗纠纷的诉讼主体,刘律师明确表示,患者及其法定继承人、近亲属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而被告则通常是与患者发生医疗关系的医疗机构。同时,他也指出,在医疗纠纷中,如果涉及多个医疗机构或共同侵权主体,需依法进行共同侵权诉讼。
病历在医疗纠纷中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刘律师在分享中详细介绍了病历的定义、书写要求及诉讼价值。他强调,病历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司法鉴定结果具有决定性影响。他还指出,对于瑕疵病历的认定和病历真伪的争议,往往需要通过向有关专家咨询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评估来解决。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重要环节。刘律师指出,我国进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机构主要包括医学会和在司法行政管理机构登记备案的司法鉴定机构。他还详细阐述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核心内容和表述方式,以及目前民事案件中鉴定机构对药品质量鉴定的限制。
在患方合理损失的确定方面,刘律师详细解读了《民法典》中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规定。他指出,在医疗纠纷中,患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医疗机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或死亡的,还需赔偿相应的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本次沙龙提升了参会嘉宾对医疗纠纷法律问题的认识和理解,也为广大医患在处理纠纷时提供了法律支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