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法律服务
1982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曾短暂任职于某法院担任审判长,审理刑事案件30余件,1985年4月开始任职于萍乡市城关区法律顾问处暨萍乡市安源区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曾担任该所主任,2001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职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办主任。1988年被授予中级律师职称。自1999年一直担任萍乡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一直在律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1996年被江西省司法厅授予“江西省十佳律师”荣誉称号
萍乡市人民政府第五届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萍乡仲裁委员会第五届专家委员会主任、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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